檢驗測定許可申請收費標準-簡讀版 首頁法規目錄【法規名稱】♪檢驗測定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105.12.06【發布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法規內容】
第1條
﹝1﹞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噪音管制法第三十四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五十五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六條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1﹞中央主管機關受理檢驗測定各項申請時,依下列規定向申請機構收取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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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MouseOut="this.width=this.width/1.5;this.height=this.height/1.5" >第3條
﹝1﹞因公務需要於檢驗測定機構之補發、換發、變更許可證,免繳納證照費。
第4條(刪除)
第5條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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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驗測定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105.12.06【發布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法規內容】
第1條
﹝1﹞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七十九條第二項、噪音管制法第
三十四條、水污染防治法第
二十三條第二項、第
六十七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
七十三條第二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五十五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四十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五十六條及規費法
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1﹞中央主管機關受理檢驗測定各項申請時,依下列規定向申請機構收取相關費用:
■

第3條
﹝1﹞因公務需要於檢驗測定機構之補發、換發、變更許可證,免繳納證照費。
第4條(刪除)
第5條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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