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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法律用語辭典 。♬簡讀版


廢:飲料類微生物衛生標準

【發布日期】110.06.30【發布機關】衛生福利部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五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6040458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條;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0991301019號令修正發布第4、6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01302250號令修正發布第4、5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名稱:飲料類衛生標準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713036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01301577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微生物限量:

第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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