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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飲料類微生物衛生標準

【發布日期】110.06.30【發布機關】衛生福利部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微生物限量:

第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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