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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2月新修正公布法規::
【法律條例】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商港法。公共電視法
::115年1月新修正公布法規::
【憲法判決】115 年憲判字第 1 號 【法律條例】使用牌照稅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青年基本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勞工保險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審計部組織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人工智慧基本法。大眾捷運法。鐵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自來水法。技師法。商港法。電信管理法。船舶法。氣象法 【法規命令】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水利法施行細則。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水利設施復原重建整治辦法。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內政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國土安全韌性執行辦法。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海關進口稅則。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小船檢查丈量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114年12月新修正公布法規::
【憲法判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 【法律條例】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公司法。所得稅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商業登記法。噪音管制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公路法。內政部組織法。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地方制度法。公民投票法。財政收支劃分法 【法規命令】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簡易自來水設備及水利設施復原重建辦法。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省水標章管理辦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審查及核發作業辦法。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曝險行為有關物品辦法。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環境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保險業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合適性判定辦法。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教育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措施辦法。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再生醫療細胞操作管理辦法。再生醫療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管理辦法。再生醫療技術組織細胞提供者合適性判定辦法。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漁船用引擎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管理辦法(廢)。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許可審查準則。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勞工請假規則。礦業申請及年度施工計畫相關書圖文件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信用合作社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標準。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臺北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讀卡設備之安全模組卡收費標準(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