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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申請指定建築物預鑄率評定專業機構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113.08.01【發布機關】內政部

【法規內容】

第1條


﹝1﹞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1﹞申請指定建築物預鑄率評定專業機構者,每件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第3條


﹝1﹞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有溢繳或誤繳情形,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4條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編註】本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需正式引用請以官方公告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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