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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112.06.01【發布機關】數位發展部

【法規內容】

第1條


﹝1﹞本標準依電信管理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1﹞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之審查、審驗與執照之核發、換發、補發,其審查費、審驗費、執照費之費額如附表

第3條


﹝1﹞申請人依本標準規定繳納規費後,除有溢繳、誤繳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申請退費。

第4條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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