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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

【發布日期】110.12.30【發布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法規內容】

第1條


﹝1﹞本標準依畜牧法第五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第2條


﹝1﹞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如附表一。種畜禽飼養場應優先適用種畜禽生產場所之設備標準。

第3條


﹝1﹞畜牧場主要畜牧設施最小及最大興建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家畜畜牧場主要設施興建基準,如附表二。
  二、家禽畜牧場主要設施興建基準,如附表三。

第4條


﹝1﹞家禽畜牧場應設置符合下列規定之非開放式禽舍:
  一、使外界禽鳥無法接觸禽舍內家禽。
  二、禽舍具遮蔽物或頂棚,使外界禽鳥排遺無法掉入禽舍內。

第5條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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