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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114.04.09【發布機關】考選部

【法規內容】

第1條


﹝1﹞本標準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二項與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1﹞本標準之考試規費項目如下:
  一、考試報名費:
  (一)筆試。
  (二)口試。
  (三)體能測驗。
  (四)實地測驗。
  二、減免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分階段及分試審議費。

第3條


﹝1﹞考試報名費依高等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分別訂定,費額如附表

第4條


﹝1﹞減免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分階段及分試審議費,每人每次新臺幣一千元。

第5條


﹝1﹞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及其他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6條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2﹞本標準修正條文,除修正之第三條附表,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編註】本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需正式引用請以官方公告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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