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整站
搜尋本頁
【法規名稱】法律用語辭典 。♬簡讀版


憲法法庭服制規則

【發布日期】110.06.30【發布機關】司法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司法院(82)院台大一字第1938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司法院(88)院台大一字第07057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名稱:司法院大法官服制規則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司法院院台大一字第110001609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條;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施行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規則依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大法官於憲法法庭執行職務時,應依本規則規定穿著制服。

第3條


  大法官制服為心形領、寬袖長袍,應採用黑色衣料製作,正面及背面形式分別如附圖(一)(二);外罩紫紅色絨質披肩,形式如附圖(三)

第4條


  大法官穿著制服時,應於制服內穿著白色或素色有頸扣有領上衣,並得結領帶或領結。

第5條


  律師及書記官於憲法法庭執行職務時,其服式依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及書記官服制規則之規定,並依前條規定穿著。

第6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施行。



回頁首〉〉
【編註】本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需正式引用請以官方公告版為準。
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本站未收編之法規,敬請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