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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簡讀版


廢:冷凍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

【發布日期】110.06.30【發布機關】衛生福利部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十九日行政院衛生署(76)衛署食字第661565號公告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81)衛署食字第8143635號公告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87)衛署食字第87032655號公告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名稱:冷凍食品類衛生標準)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713036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01301577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冷凍食品之微生物限量:

第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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