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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簡讀版


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104.05.05【發布機關】經濟部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經濟部經水字第0930460831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條;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五日經濟部經水字第104046020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七條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三百元後始發給合格證書;申請補發或換發合格證書者,亦同。

第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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